华为鸿蒙系统商标纠纷解析146


商标纠纷的缘起2019年8月9日,华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"鸿蒙"商标,用于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和人工智能软件等商品类别。2020年5月14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了华为的"鸿蒙"商标申请。然而,该公告遭到了深圳市鸿蒙技术有限公司(下称"鸿蒙公司")的异议,理由是其早在2018年就已申请注册"鸿蒙"商标,且该商标已于2019年4月19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。

争论的焦点华为和鸿蒙公司之间的商标纠纷主要集中在"鸿蒙"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、是否具有显著性以及是否会在市场中引起混淆等问题。鸿蒙公司认为,其注册的"鸿蒙"商标在构成、呼叫、外观等方面与华为申请的"鸿蒙"商标高度相似,容易引起公众的混淆,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。华为则认为,其使用的"鸿蒙"商标具有显著性,不容易与其他商标混淆,且不会损害鸿蒙公司的合法权益。

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2021年4月1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纠纷做出裁定,认定华为申请注册的"鸿蒙"商标与鸿蒙公司注册的"鸿蒙"商标在商品类别、构成、呼叫、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相似性,但由于华为的"鸿蒙"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,在使用过程中不容易与鸿蒙公司的"鸿蒙"商标混淆,故驳回了鸿蒙公司的异议申请,核准注册华为的"鸿蒙"商标。

纠纷的后续发展鸿蒙公司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,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。该案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。值得注意的是,华为于2020年8月再次申请注册"鸿蒙"商标,用于移动电话、计算机等商品类别,目前该申请仍在审查中。

专业解读华为"鸿蒙"商标纠纷是一起典型的商标侵权案件,涉及到商标法中的近似商标、显著性、混淆性等核心问题。该纠纷的判决对于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、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。本案中,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裁决中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:
* 商标的构成、呼叫、外观等是否相似
* 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
* 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
* 是否会引起公众混淆
最终,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华为的"鸿蒙"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,不容易与鸿蒙公司的"鸿蒙"商标混淆,因此驳回了鸿蒙公司的异议申请。需要注意的是,该裁决仅对华为申请注册的特定商品类别的"鸿蒙"商标有效,并不影响鸿蒙公司对其他商品类别的"鸿蒙"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权。

2024-12-0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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